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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建筑业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

发表于2020-07-10

各区、县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后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加强对企业资质核准后是否仍满足资质标准的监督管理,自5月起,检查人员分批次通过信息系统等方式对被检查企业是否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进行了核查。经对第一批企业进行核查,其中有166家企业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详见附件)。现将有关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处理情况

现依法责令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详见附件)严格按照资质标准进行整改并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整改完毕。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在整改完成前,市住建局将不予办理变更注册地迁出西安的申请。

各有关建筑业企业应于10月9前向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处)上报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发送整改情况到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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