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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西安市享受公租房最低租金标准租金减半名单公示18(2021.08.31)

发表于2021-09-01
标签:租金 公租房 保障房建设 保障性住房 标准 

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我市公租房管理工作,确保享受租金减半待遇的家庭符合规定条件,依据《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经社区、街办、区保障中心、区民政局和物业公司审查,下列家庭符合租金减半的规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2021.08.31-2021.09.02)。请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87619419

地址:西安市西大街116号房产交易大厦7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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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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