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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西安市买房落户政策解答

发表于2017-04-28
受理条件:

(一)在西安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西安市行政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手续。
(二)本市市区用人单位是指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用人自主权、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分公司,和在本市依法注册,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

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入户申请书,申请书中要将本人及随迁人员户籍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诸要件逐项阐述清楚,并承诺不得有双重户口,如承诺不实,愿依法接受公安机关处理,落款须本人亲笔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二)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下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无需提供身份证)。
(三)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资质文件(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复印件上要由用人单位人事专干加盖用人单位行政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经审核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核日期,要留下用人单位人事专干姓名及办公电话,以便民警核查。以上证、照登记机关可以是省、市、区主管部门,但登记的地址必须在城十区。
1.用人单位为企业单位的,提供其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和社保登记证;五证合一的,提供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其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其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4.用人单位为社会团体的,提供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为律师事务所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执业机构的,提供其执业许可证等依法办理的核准执业证件、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6.申请人系本市区党政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招录聘用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或辅助人员,要提供上述有关批准录用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上要加盖用人单位行政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经审核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核日期,要留下用人单位审核人姓名及办公电话,以便民警核查)及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7.申请人系本市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二证合一的,提供二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8.申请人系灵活就业人员的,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第5页就业登记情况“就业单位名称或自主就业类型栏目”须注明“灵活就业”);
9.未申办社保登记登记证,以其他方式为职工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要出具证明,将申请人的社保缴纳情况阐述清楚,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留下承办人姓名及办公电话,方便民警核查;
10.社保实际缴费累计达到缴纳年限要求,与不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只需提供提交申请时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的资质文件。
(四)申请人与现在的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应在有效期内,(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用人单位产权人、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无需提供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产权人申请的,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
(五)省、市、区等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原件,实际缴费要满一年(自申请人申请办理落户事宜之日为止,累计缴纳满一年)。参加省社会保险统筹的,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不在城十区的不符合受理条件。
参加省社会保险统筹,劳动合同中未明确工作地点的,以及非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情况,如有必要,民警可前往用人单位核查申请人的签到、工资发放等内容,确定申请人合法就业情况。
(六)申请人的《房屋买卖网签备案记录证明》。
(七)申请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房屋所在物业部门出具的入住证明。房屋所有权人为申请人直系亲属的,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八)随迁人员情况
1. 随迁子女须不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的在校高中生,要提供其在校在读证明);
2.配偶户籍所在地为城镇地区的,提供配偶在原籍区、县的劳动就业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其就业登记情况或失业登记情况栏要经过年度核定,若没有经过年度核定,则不能视为该证件持有人在原籍无业;若就业登记情况或失业登记情况栏中被注明为灵活就业者,也可视为其在原籍未就业);外地迁入我市的人员在我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缴纳社会保险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视为在外地无业,可提供以上证件、证明,不需要再出具原籍未就业证明。
3. 配偶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地区且具有村民身份的,提供其村委会出具的村民身份证明。

4.配偶在原籍系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非西安城十区内国有企业在职职工的,应按正常调动程序申办《准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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