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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涨姿势】西安小区管理有“法”了,业主维权全靠它 !

发表于2016-10-27


当你在家放松和享受时听到或亲历以下类似的事情……

1物业因催缴物业费,给业主断水断电。
2小区公共是物业的“私房钱”?电梯间、公共场地、共用设施布满广告,收支不透明,多数业主并未享受到公共。
3业主筹备业委会难,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并不积极。
4小区车位供求关系失衡,矛盾和纠纷多。车位的归属及混乱。
5物业管理涉及执法单位众多,推诿扯皮现象大量存在,出现问题不知道向谁投诉。... ...


想轰轰烈烈的撕一场吗?
NO!!政府替我们“动手”了! 


10月25日,经过多次征集意见和修改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在西安市十五届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被表决通过,对于市民关心的以上热点问题,条例给出了明确规定。该条例经省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正式施行。


业主和物业都得懂拖欠物业费就断水断电?不允许物业这样干!
《条例》规定:物业服务费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方式,具体收费方式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业主同意,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提供的服务,不得向业主收取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不管理等为由,减少服务内容或者降低服务质量,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方式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专业服务。



电梯间做广告经营咋算?应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电梯间、公共场地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行为在多个小区内十分普遍,但公共该归谁?收支情况怎样做到公开透明?《条例》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车位车库和进行其他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并征求物业服务企业的意见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共有车位属于谁?全体业主共有,建设单位不得出售!
共有车位的到底归谁?《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停车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将拟出售、附赠或者出租车位、车库的相关信息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设单位不得出售、附赠或者出租。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场地停放汽车的,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收取场地占用费、收取标准和用途等事项。业主大会决定收取机动车辆场地占用费的,场地占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



业主大会如何做到公开透明?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条例》中对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的构成,是业主代表的数额进行细化,对建设单位不派代表在参加筹备工作的情形予以明确: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5-11人单数组成,任期3-5年可以连选连任。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可以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临时机构,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大会应当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经20%以上业主提议,业主大会应当决定是否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共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津贴等相关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通报全体业主。



住宅内开设托管班、私房菜馆?
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目前有一些小区里开有托管班、老年餐桌、棋牌室,业主反映意见较多。
《条例》规定:使用物业及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还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续不续?由业主委员会决定是否续聘!

物业服务企业新老交接不顺畅怎么处理?

《条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3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聘或者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并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交接手续,不得以物业服务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未解决、阶段工作未完成等为由拒绝退出。


物业管理推诿扯皮现象多投诉难?明确各部门职责及权限!
《条例》规定: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备案,监督建设单位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监督检查建筑装饰装修活动;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用房规划,负责对违法建筑的认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建筑、损坏绿地、涂写刻画与贴挂等行为;工商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无照经营活动;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价格公示、违规收费活动;公安机关负责监督检查治安、消防、技防、养犬等活动;质监主管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市场计量行为;发展和改革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电力设施的运行;燃气、供热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燃气运行、集中供热活动;水主管部门负责供水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及供水设备运行的监督检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违法排放污水、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等活动。


有关单位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登记,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受理,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情况;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移交有权单位。
接受移交单位对管辖权有异议的,由物业所在地市、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管辖,不得再移交。对于十名以上业主联名、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单位应当于二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受理,并按时回复办理情况。

生活中,物业管理与业主矛盾的确多。从其本质来讲,大家多尊重物业管理的合同条款和契约精神。而不管你是业主还是物业从业人员,都得好好读懂《物业管理条例》,弄清楚物业管理的本质,普及物业管理常识,是弄清楚物业企业的职责是什么,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政府部门(包括属地政府、社区居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只有弄清楚这些,才能使物业企业真正落实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才能让业主理性的维权,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从而减少小区各类矛盾的发生。
希望大家一起转发,让物业更自觉,让监督更到位,让维权更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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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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