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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很急:请教律师

发表于2006-06-27
我有两个问题:
1。  我有一处房产,属于单位管完全私产房改房(标准价私产房改房),现在想转让给朋友。单位不给盖章,所以无法过户。但我们双方都认可先不办理过户,等单位政策改变时再过户。我们拟签订如下合同,请问这个合同可以吗,如果不可以,我们该怎么办:

购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有文明里15栋2单元22号房改出售的成本价房一套,建筑面积67.95平方米,无下房,需卖出。
乙方因父母住房紧张,需购买一套楼房。经二人协商,甲方把此住房一套卖给乙方,具体事宜如下:
1、 乙方于二零零六年五月一日一次性付给甲方房价款16万元整。
2、 乙方负责此房产过户时发生的一切费用。
3、 甲方此楼房的产权二零零六年七月中旬(房租到期日)归乙方。
4、 由于此房暂时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如政策允许过户时甲方提供一切相关手续证明材料。
5、 因此房甲方出租别人未到期(七月中旬),到七月中旬甲方准时交房。
6、 因文明里15栋2单元22号房改出售的成本价房为房改房,甲方已经调离此房的原产权单位(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原产权单位收回房产的可能性,如此情况发生,此次买卖协议终止。甲方退还乙方购房款,乙方交还甲方住房。
7、 甲方负责将二零零六年七月中旬交房前的水、电、暖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交清。
此协议经双方协商,没有异议,立此为据。


第二个问题:
我预订了个二手房,合同签订后,卖方现在反悔了,现在涉及赔偿问题。签合同时,卖方手里只有房产,购房人是男主人。当时是女主人签的字,而且签的是男主人的名字。请问她的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发表于2006-06-27
对于第一个问题,单位的房子不是商品房,买卖是受限制的。你不经过单位同意与人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对于你们之间事实的证明是有效的。

如果你所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签订合同时就需要夫妻双方都要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签字一方要有夫妻另一方的授权委托。
发表于2006-07-08
以后真的注意了。。。 楼主真好
发表于2006-07-10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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