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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求助金源公司马维强我们08年7月与陕西金源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金源御景华府)经协商达成《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货币)协议书》。协议书签的是三个人的平方,今年金源公司拒不履行协议,对我们说:“协议写错了,指给二个人的平方”。 开发商过渡期违约了九个月(协议上过渡期30个月),以给我们三个月的违约金是按协议上三个人结算的。还有六个月的过违约金没有结算。房子也选了三个人的平方,现在指给二个人的平方 ,少给我们个人的平方。 请求给予我们帮助,帮助维护我们农民的合法权益。 谢谢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杨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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