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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海置业 ,无忧入学 ”有何凭证?

发表于2011-05-26
本报5月19日刊登了 《“中海碧林湾”号称教育名盘成噱头?》一文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关于业主买房容易,孩子入学难,开发商缺少诚信,涉嫌夸大宣传的声音此起彼伏,要求政府澄清事实,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监管的呼声很高。
◎中海业主:开发商只是空头承诺,不行就退房
在中海碧林湾4号楼的业主称:“如果不能给子女有好的教育,那么我们出高价买房子就意义不大了。凡是涉及我们孩子上学的利益,所有业主一起联名去和开发商抗争,只要大家团结就是力量啊,实在不行就退房!”
同样在2号楼的业主很气愤:“当初开发商的宣传材料都不管用,现在看来都是空头承诺,中海说不认就不认,现在不良的开发商太多了!”
另外6号楼的业主也说:“当初买房时,房价构成中有教育附加费,怎么还是上不了学。售楼人员说现在一切都不知道,要等一个多月再说。”
很多网友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网友“真水无香8899”:开发商为了卖房子胡吹冒撂呢,这是最低等的做法,你也能信。“夏日火柴”:什么教育名盘呀,都是忽悠你的,又没给学校合作,人家干嘛成为你的宣传品?所谓的学区房全部都是概念炒作,娃能不能上名校还是两可!“子曰116”:被中海忽悠大了,宣传的教育名盘都是骗人的,一个学校都上不了。“美月无声”:中海这下搬石头砸着自己的脚了,对于虚假广告宣传,目前没有法律约束吗?
◎中海地产:教育配套费还没定相关宣传有支撑
   5月23,记者再次来到位于大雁塔北广场的中海营销中心,关于收取教育配套设施费一事采访了销售中心李经理。他告诉记者,对于此事公司还在和相关部门沟通,还没有完全定。
对于在宣传资料中出现“中国地产第一,房子价值铁定升值,曲江一中、曲江一小等一站式优质教育资源,享受15年全程优质教育”等词语。李经理只是说对外宣传的东西都有支撑,但拒绝给记者提供相关证明。他称,要想进一步采访,公司规定有一套采访的流程,由专门的新闻发言人解释,随后崔经理会和记者联系。此后记者多次联系中海崔经理,崔经理就是不接电话。
◎工商局:宣传资料违规将立案查处
   5月24,为咨询中海地产宣传资料是否违法问题,记者来到西安市工商局商广处,工作人员看了记者带来的中海地产的宣传资料,明确表示该资料中确实有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的情况,鉴于楼盘属于曲江分局管辖范围,让记者去曲江分局商广科反映。
随后,记者赶到工商局曲江分局,商广科的工作人员听了记者的情况反映,很认真查阅了广告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后,认为资料中所用第一,及铁定升值都不符合广告法相关规定,另外优质教育的内容,在没有和相关部门达成协议就做这样的宣传是不合适的,他们马上进行立案查处。
◎专业人士: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消费者损失
针对中海地产涉嫌虚假宣传一事,记者采访了法律专业人士,专业人士介绍我国法律有以下相关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消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记者 朱文 实习记者 王安兵
2011年5月26日 阳光报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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