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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西安未来12年城市总体规划!!

发表于2009-09-17
西安城市总体规划(2008年-2020年)概要
 
国务院批复的西安城市总体规划图

 
 
 
(一)城市概况
    西安市南和东南与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相邻;西与宝鸡市接壤;北与咸阳市相连;东与渭南市相接。东西最长约204千米,南北最宽约116千米,总面积10108平方千米,下辖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等9区4县。到200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已达830.54 万人。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西安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经济总量连续多年保持13%的增长速度,2007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1737.1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125.33亿元。
(二)西安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1.修编是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的需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对区域发展的协调和指导,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西安作为我国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城市,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战略地位,是西部地区最具发展带动作用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对西安的发展日益重视。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西安已经并在更多地承担着国家的发展建设任务。
2.修编是落实区域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在陕西省域范围内,陕南地处秦岭山脉,是国家重要的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区,陕北有相当部分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必须严格控制发展,而关中地区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资源,便利的交通,成为陕西省人口最重要的聚集地。西安地处关中腹地,是陕西省唯一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国内生产总值约占全省的40%,拥有充足的就业机会和比较完善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是落实区域发展整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所在。为此,陕西省委、省政府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根据国家关于着力打造关中经济区建设的战略部署,提出西安市要率先建成现代功能完善的西部经济强市,切实承担起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职能。
3.修编是落实国家航天、航空、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发展的需要
     西安是国家重要的航天、航空、装备制造业基地。按照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近期陆续安排了国家级公路、铁路、战略物资储备等重要基础设施,以及重要的工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建设项目,这些大型项目的落实,已经超出了现行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改变了现行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
4.修编是保护好世界文化古都的需要
    西安是世界著名古都,我国最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西安市拥有包括汉长安城、唐长安城等著名大遗址在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5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76处,登记在册文物点2944处,其中秦始皇陵和兵马俑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此外,西安还拥有丰富的河湖水系、台塬、秦岭山脉等独特的历史地形地貌及国家级风景名胜保护区等。对西安众多的文物古迹(特别是大遗址)、风景名胜保护区、历史地形地貌等区域,都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划定保护区范围,按照规划严格控制周边开发强度,并在更大的范围内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5.修编是适应行政区划调整的需要
    由于临潼、长安已经国务院批准撤县改区,按照国务院国发[2002]13号文件的明确要求,必须尽快对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发表于2009-09-17
   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保证资源的节约与有效利用,重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构建富有特色的城市发展模式;将城市宏观的长远规划指导思想与微观的近期建设规划内容有机结合,加强规划实施的前瞻性与可操作性,适应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将城市总体布局的优化和调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城市综合交通、城市安全等方面作为修编主要内容,并对城市特色、区域统筹等加以着重研究。
   第一,从国家长远发展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更理性地思考城市规模问题,在对人口发展因素、趋势及土地、水、环境合理容量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明确城市发展诸多限制条件,合理确定城市规模。
   第二,以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为核心,以城市协调发展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加强老城的整体保护,体现西安古都特色,妥善处理好城市建设与名城保护的关系。
   第三,坚持统筹协调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强社会保障,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推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第四,建设安全、配套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构筑一个与西安城市发展相适应的高效、快捷的绿色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重视水资源供给、能源供应、信息通讯安全,对供水、排水、能源、水利、通信、环保、防灾等市政公用设施进行了综合部署,为西安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第五,为协调城市建设与区域生态保护的关系,优化空间布局,将城市规划区划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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